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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日期:2006-02-16        浏览次数:次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安监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研究和组织起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信息工作;组织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科研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对安全培训考核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的安全竹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工作。
(二)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电力、贸易、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农机、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的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石油、建材、医药行业、压力容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二、其他机构
高邮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为全民事业单位,股级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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