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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发放2007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日期:2008-03-14        浏览次数:次            
        日前,为落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财政扶持政策,推动我市服务业快速发展,依据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三产办将联合下发关于发放2007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
        经审核,我市确定2007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共9个,其中:物流类项目2个、旅游类项目5个、集聚区1个、服务业品牌项目1个,共计发放引导资金48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14号文件《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中国服装城尽快成市的意见》,对进驻纺织服装城设点经营的本市服装企业共计26家实行每间扶持装修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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