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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制定实施警务信息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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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05-09 浏览次数:次 |
| 为加快警务信息化应用步伐,充分发挥信息化倍增效应,近日,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2008年高邮市公安局警务信息化考核办法》以及相关考核细则。《办法》着重围绕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情报信息、执法办案、自身建设、刑事案件、上网人员等考核内容,突出对源头信息采录数量和质量、信息效能、信息化技能等方面考核,实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以网上考核和倒查相结合的方法,采取月、季、年考核通报制,考核结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并与单位、个人评先评优,主要负责人晋升、奖励等措施挂钩。4月21日下午,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赵金标主持召开警务信息化考核工作部署会,对全局警务信息化应用和考核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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