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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有关部门来高邮督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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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5-12-27 浏览次数:次 |
5日下午,扬州市监察、财政、审计和人口计生委等扬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督查组来高邮,对今年我市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政策宣传、村乡市三级公示、首次资格确认、资金拨付、奖励扶助金委托发放和管理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情况进行督查。 根据省和扬州市统一部署,今年是该市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第一年。经过严格的政策对照、筛查、审核和公示,最终确认3171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民群众,成为首批受奖励扶助的对象,他们将从今年起终身享受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目前,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次发放工作全部结束。 扬州市督查组在听取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后,又抽查卸甲镇卸甲村一户已领取奖励扶助金的农户。通过督查,扬州市相关部门对我市规范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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