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推进工业第一方略,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激励全镇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工业经济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周山”进程。特制定2008年度工业经济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所有工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1、设立企业突破奖。企业当年申报并被列入规模企业的,给予奖励,奖金10000元。
2、设立效益增幅奖。企业年开票销售额同上年比增长50%以上的,给予奖励,奖金3000元。
3、设立利税大户奖。企业按章纳税,守法经营,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比上年增幅40%以上的规模企业,给予奖励,奖金2000元—5000元。
4、设立新产品开发奖。企业开发出新产品或申报成功专利产品的,给予奖励,奖金1000元。
5、设立品牌创建奖。企业自主申报商标品牌并注册成功的,给予奖励,奖金1000元。
6、设立技改投入奖。企业年内用于技改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奖金1000元。
7、设立突出贡献奖。企业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抢抓上级产业政策机遇,促进产业集聚或项目落户,对镇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奖金2000元。
8、设立精神文明创建奖。注重企业文化和诚信建设,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中心活动,热衷参与和支持社会事业建设,得到社会广泛赞誉的,给予奖励,奖金1000元。
9、设立工业经济先进个人奖。企业负责人敢于创新,大胆开拓,引领企业迅速做强做大,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全镇工业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的,给予奖励,奖金800元。
三、考核组织领导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职工工资保障实行一票否决权制,被实行一票否决的企业不得参与评先。
2、考核奖项中所列的奖励资金全部由镇财政支付。
3、评先创优工作坚持与加强目标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凡企业不正常参加镇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或不按规定要求完成镇下达的中心工作任务的,视情取消评先创优资格。
4、镇成立由工业经济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对照考核内容、奖项,按照部门初评、民主评议、小组综合评定的程序,最后报党委会审核确定,予以表彰。
中共高邮市周山镇委员会
高邮市周山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