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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山镇2008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
日期:2008-04-21        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强化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升全镇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质量,推进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镇党委、政府决定对08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按专线考核、责任考核、奖励考核细化,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专线考核
专线考核是指村计生干部每人在工资中提取4000元,由村履行相关手续,镇农经站拔入镇计生办帐户,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
1、发生一例计划外生育扣工资500元。
2、意外怀孕超过四个月报告村支书的扣工资100元。
3、发生一例大月份引产扣工资100元。
4、综合避孕期内落实,期外一例扣工资20元。
5、婚、孕、产信息漏错报、非法同居未落实措施,有一例分别扣工资20元。
6、全年B超服务见面率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工资10元。(以B超记录和信息反馈单以及担保合同书为准,担保合同书不得超过服务对象的10%。)
7、药具使用控制在3%以内,意外怀孕控制在1%以内,超一例扣工资10元。
8、计生知识知晓率9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工资10元。(以上门抽查或电话调查为准)。
9、群众满意率95%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工资10元。(以电话抽查为准)
10、正常工作以计生办平时积分为准,低于平均分,每一分扣工资5元。
二、责任考核
责任考核是指镇村干部按其工作责任与其工资挂钩考核。
考核内容:
1、发生一例计划外生育扣村支书工资1000元,所驻村镇干500元。
2、发生一例大月份引产扣村支书工资200元,所驻村镇干100元。
三、保证金及奖励考核
(一)、 保证金考核是指每村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按每人2元或每村4000元上划进入镇财政帐户,作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保证基金。发生计划外多孩生育,保证金全额收缴。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无计划外生育(20分),发生一例计划外生育扣20分;虽有计划外生育,但社会抚养费足额收缴的扣10分。
2、无大月份引产(10分),发生一例大月份引产扣10分。
3、依法登记结婚(15分),未经依法登记事实结婚的每例扣10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每例扣3分。
4、依法定程序批准照顾再生一孩、收养子女(5分),先孕后批每例扣3分。非法收养每例扣5分。
5、组级信息员人员确定、报酬落实、活动正常(10分),组长代替扣4分,报酬未落实扣3分,活动不正常扣3分。
6、孕前—围孕期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已婚育龄妇女RTI综合防治完成任务(5分)每低1%扣2分。
7、宣传教育常抓常新。村阵地建设环境清雅、中心户知识卡片、画报按期更换、村公开栏画报定期规范张贴(2分),全年办班四期(2分),该三项以检查结果评分。计生知识普及率达95%、知晓率达85%(4分),每下降2%扣1分。
8、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责任人落实,定期联系(5分)。(以责任书为准)
9、信息准确率达100%(7分),瞒报信息每例扣5分。B超服务见面率达98%以上(5分),每低2%扣1分;
10、妇女主任、计生干部平时考核积分在90分以上(10分),每低2分扣1分。
(二)、设立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奖。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核积分在90分以上,为计生先进一等村,所上划资金全额返还到村,镇发奖励金2000元;综合考核积分在85分以上,为计生工作先进二等村,所上划资金全额返还到村,镇发奖励金1000元;综合考核积分在80-85分的,为计生工作合格村,镇发奖金500元;综合考核积分在80分以下的,每低1分扣保证金50元。
(三)、设立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奖。依据计生干部平时工作表现和实绩综合评定先进等次,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
四、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有计划外生育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除取消其当年先进评选资格,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降职或免职处分。
五、妇女主任工资为支部书记工资的65%,计生专干工资为妇女主任工资的90%以上。各村必须按照镇规定的标准做好计生干部工资结算工作,并及时将考核工资划拔到计生办,确保当年工资、当年兑现。专线考核以及平时的考核由镇计生办负责。责任考核、奖励考核年终由镇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汇同镇计生办对照条件提出初审意见,镇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后确定等次。
以上办法从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中共高邮市周山镇委员会
                                                           高邮市周山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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